混乱邪恶杂食人

[仏英/米英] This Is a Low

乐队AU。亚瑟、弗朗西斯、阿尔弗雷德三个人是搞音乐的,参考了现实中英法美三个国家的一些特色音乐风格。


题目名称和每章的名称都取自Blur的同名歌曲。(或许可以当bgm食用)(?)


人物关系非常抽象地参考了英米仏的关系。



预警:药物滥用;ntr;强制;




1  To the End


亚瑟·柯克兰站在海边。冷峻的月光漂浮在海面上,它是那样的沉重,以至于无法沉入海中,因为海水不愿意接纳如此冷峻而沉重的负担。倘若亚瑟在此时跃入海中,也不会沉下去吧。就连海水也不愿接纳他,只任由伤痕累累的他在海面上漂浮。渐渐地下起了雨。雨滴落在海里,泛起一圈圈涟漪。但夜色过于深沉,亚瑟看不清海面,只是听见潮水涌来的声响,以及雨滴落下的淅淅索索的声音。他右手食指上的旧伤隐隐作痛,那是他与弗朗西斯·波诺弗瓦闹翻的那个晚上留下的。而如今,他又失去了阿尔弗雷德·F·琼斯。


亚瑟、弗朗西斯、阿尔弗雷德,他们三个人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纠缠不清了呢?亚瑟坐在一块岩石上,望着阿尔所在的那个方向的海面,想着这个问题。好像是他和弗朗西斯闹翻了。而阿尔又打算离他而去,阿尔说他只知道占有。这么一来,弗朗西斯站到了阿尔一边,尽管他们两个人有着迥异的性格和作风。


两个小时之前,亚瑟和阿尔弗雷德在录音棚里。阿尔弗雷德的视野中旋转着青紫色的漩涡,亚瑟那祖母绿的瞳色也一起混入漩涡中。他靠着墙角坐下,头脑放空,看着亚瑟拨弄电吉他,制造出一些奇怪的旋律。


“亚瑟,你打算用你的吉他音墙把这一切都挡在你的心事外面吗?”


“阿尔,你还是打算一直软踏踏地缩在墙角吗?”


“在我看来,你的吉他摇滚就像从前天晚上一直放到现在的可乐,气泡早就散掉了,只剩下甜腻腻的糖浆。我的意思是说,你的摇滚乐已经过时了。”


“我觉得很好。”


“亚瑟,你缺乏激情,而且,你并不富裕,甚至可以称得上拮据吧?”


“那又怎样?曾经我和弗朗西斯搞合成器摇滚的时候,我们可不在乎钱。”


“但你还是会眼巴巴地盯着你们乐队网站上的粉丝捐款数。而且,你和弗朗西斯早就不再往来了吧,虽然我觉得他现在搞的那种奇怪的音乐甚至可以说是不堪入耳。”


“阿尔,你能在今晚录好这条旋律吗?”亚瑟递给他一张谱子。


“就是这么个玩意吗?现在的年轻人市场可不喜欢这种混沌迷糊的音墙,我们需要浓重而有力的旋律,是那种不懂乐理的人也能跟着哼哼的旋律。”阿尔弗雷德仍然坐在墙角,“你看看你这写的什么垃圾歌词?goes pretty England and me... And back for tea.”


阿尔的言辞吓得亚瑟差点把手中装着红茶的玻璃杯摔掉了。“你要赚钱,完全可以去搞那种傻头傻脑亢奋过度的音乐。”亚瑟说。


“事实上,我和弗朗西斯已经开始合作了,他终于想开了。一张注定要空降公告牌榜前五十的电子舞曲专辑。”


“你想搞可以自己去搞。我退出这个乐队就是了。”


“退出乐队?你又想搞这一出是吗?别忘了,我们的关系可不仅仅是工作上的同事那么简单。”


是的,退出,每次一出什么问题,自己所能想到的办法总是退出。亚瑟想着,把电吉他匆忙塞进包里之后就背着它跑出了录音室。


了无生气的工业城市。空气中的烟尘把点点星光和稀薄的月光一齐遮蔽起来了。马路两旁的路灯的冷眼直视着黑灰色的柏油马路和铺着灰色砖石的人行道。亚瑟正是走在这条路上,一直走到了海边。


阿尔说得没错,自己确实很拮据。说是和阿尔合租,自己却总是拖欠房租,几乎是阿尔垫付。现在,自己和阿尔可以算是同事加合租伙伴的关系,不对,还有一层,同居。对于同居这层关系,亚瑟实在是难以用“恋人”这个词称呼它。亚瑟被阿尔在酒吧捡到的那个晚上,正是他从之前的出租屋赌气出走的那个晚上。他和弗朗西斯,还有合租的路德维希、费里西安诺,因为房租分摊的问题闹翻了。亚瑟和弗朗西斯一直住一楼客厅旁边的小房间,一天中大部分时间都笼罩在阴影里,并且承包了大多数修整草坪的活。而路德维希和费里西安诺住二楼的房间,坐北朝南、光照良好。对此,亚瑟拒绝和他们平摊房租,就算楼下那对小情侣时不时给他带点烤肠和肉酱面也不行。


“亚瑟,我想你还应该考虑到我们是一个乐队的成员,而不仅仅是合租一栋房子的关系。”当亚瑟私下和弗朗西斯抱怨的时候,弗朗西斯这样对他说。


“乐队吗?好,你是乐队的主唱,路德维希是主音吉他手,你们两个还经常在演出上共用一麦,而我不过是个键盘手。当观众的目光都聚焦在你们两个身上时,没有人会注意到后排的阴影里坐着一个键盘手。一个摇滚乐队就算没有键盘手也能继续。而费里西安诺,他是吉祥物,以入门级的技术弹着千篇一律的贝斯,虽然我们这个三流乐队大多数粉丝都是路德维希和费里西安诺的cp粉。至于我们的鼓手,房东的儿子,瓦修,我甚至觉得他是最正常的那个,尽管他打鼓生硬而刻板。”


“亚瑟,你不能总是对一切都这么挑剔——”


“你等着,我这就退出乐队,并且从这栋房子里滚出去。不过,先给我一个星期收拾行李。”


亚瑟盯着弗朗西斯气到发青的面色,这下这家伙倒是真的有点像大青蛙,他想着,缓缓退出卧室。随即传来弗朗西斯砰的一声关门的声音,亚瑟的右手甚至还来不及从门框上移开,食指被突然关上的门狠狠地夹了一下。手中握着的茶杯也跌落到地上,碎瓷片掉了一地。这只翠绿色的茶杯是弗朗西斯送的,他说茶杯的颜色很好看,就像亚瑟的眼睛一样好看。亚瑟蹲在地上,面对着禁闭的房门,把碎瓷片捡起来。碎屑扎进了他的食指里,但由于肿起来的手指已经疼痛万分,甚至没有注意到碎屑已经刺入了指尖的肉里。


虽然亚瑟扬言要离开出租屋,但实际上是,他并没有找到合适的住处。第二天白天,他趁着弗朗西斯出去了,把卧室里的行李全部塞进了两只拉杆箱。他不得不把拉杆箱的行李寄存在一间破破烂烂的廉价旅舍里,然后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一个星期。在决定搬走的第四天晚上,他冲出了出租屋,因为他发现下一天正好是付下个月房租的日子。


那天晚上,他并没有直接去那家寒酸的十八线艺术家和瘾君子扎堆的廉价旅社,而是走进了旁边那条巷子里的一家酒吧。酒吧门口挂着彩旗,但他并没有注意到这种独特的装饰。里面的顾客不算拥挤,但热闹的气氛恰到好处,现在他正是需要一个能使他暂时忘记那些生活琐事的地方。


他走到吧台前,随便点了一杯威士忌,选了一个靠近墙角的空位坐下。迪斯科球反射的灯光落在他的金发上,而他翡翠绿的双眼透出忧郁的神色,与店里的浩室舞曲和寻欢作乐的人群格格不入,使得这位坐在角落、身材瘦小的年轻人有些惹眼。


这时,一个金发的、戴着方框眼镜的年轻男子向这个角落走来,手里拿着一杯鸡尾酒。他把装着鸡尾酒的杯子凑到亚瑟面前。


“白桃风味的,要喝一口吗?”


亚瑟被突如其来的邀请吓得在座位上抖了一下,他还没有完全从烦忧中走出来。关于音乐风格的分歧、关于房租的分歧……


“不过,比起白桃风味的鸡尾酒,我看还是你更加秀色可餐。对了,之前推荐我喝白桃味的那个家伙,也和你差不多瘦小,有着和你现在一样的阴郁的眼神,但他整整齐齐的黑发实在没你这头乱蓬蓬的金发可爱。”陌生男子径直伸出手,揉了揉亚瑟的头发。然后,他托着亚瑟的下巴,仔细端详了一番。


蓝色的、粉色的、绿色的、橘色的,闪烁着的灯光照在亚瑟的脸上。他的脸本来就因为喝了少许高度酒而泛起些微红晕,此刻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下更是增添了一层变幻莫测的神秘。


“喂,看你这表情,你不会是被赶出来了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想,你愿意跟我回我的住所吗?”


就这样,亚瑟稀里糊涂地跟着偶然遇到的陌生人,来到了他的出租屋里。直到进了屋,被安放在客厅的沙发上时,他才从对方一长串的自我介绍中获知,这个人叫阿尔弗雷德,是个玩乐队的,正好缺个会写曲子的主唱兼吉他手。


“你就是那个靠卖腐营业的boy band的键盘手?”阿尔弗雷德问他。


“我们,哦不,我之前所在的那个乐队好歹也是个正经摇滚乐队。”亚瑟从沙发上站起来,瞪着面前这个看起来很是嚣张的家伙。


“这么说,你们那个大块头主音吉他和那个看上去傻不拉几的贝斯手真的是一对?”


“是的。我正是被他们烦透了才会从之前的合租屋里跑出来。”


“不如说,你是被你男友家暴了才跑出来的吧。哈哈。”阿尔弗雷德瞥见了亚瑟右手食指上的淤青。


“才不是。弗朗西斯——那个家伙才打不过我。”


“这么说,你承认弗朗西斯是你男友。”


“前男友。”亚瑟咬牙切齿地说出这个词,泪珠在眼眶里打转,渐渐淹没了因愤怒而锐利的目光。


阿尔弗雷德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他向前一步,把亚瑟顶到了墙上。他的右手抓着亚瑟纤细的左手手腕,把它锁在墙上;而他的左手则轻柔地抓起亚瑟的右手,食指和中指在亚瑟那淤青未消的食指上轻轻掠过,产生了有点痒的触感。


“今晚我还没喝威士忌呢,我也想尝尝。”


亚瑟此时已经目光涣散,几颗泪滴从眼角缓缓滑下。在酒精和往事的双重作用下,他的脸颊泛着炽热的红晕。


什么柔软的、温热的东西钻入了他的口中,就像黏滑的毛毛虫一样在他的口腔里蠕动。如此粗暴,是完全不同于弗朗西斯的感觉。他甚至很难用同一个词汇去代称当下的行为以及之前弗朗西斯对他所做的行为。


亚瑟靠在墙上。脑中混乱的思绪和眼前炙热的空气使他喘不过气来。在阿尔弗雷德那莽撞的吻之中,亚瑟没有品尝出有如冰淇淋红茶一般甜蜜而清新的味道。那是裹着糖浆的荆棘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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